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为确保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征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根据《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黄窑片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通过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武林大道道路贯通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已通过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强家坟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已通过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11月7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南陈屯镇刘书庄村、王庄子村、王辛庄村、小吴庄村、张庄子村土地共0.8958公顷(13.437亩),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今年以来,沧州市运河区紧紧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城中村征收改造等重要工作,先后启动30个征收改造项目,其中大规模推进园博园片区及堤顶路贯通、王辛庄、前程子吕家院等8个征收改造项目,全区600多名党员、干部、职工进驻项目征收改造一线。
4月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12则土地征收预公告,将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荣官屯村、万庄子村,运河区小王庄镇大杨庄村、刘文庄村、安庄子村、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大季屯村、小屯村、大王庄村以及许官屯村、柳庄子村管委等共计17.0921公顷,主要用于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