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月26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姚军煌 游晓璐)记者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今年1月1日起,莆田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7元;困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144元;困难二级重度残疾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各年度标准均按照当年省定低保最低标准规定比例进行核算,核算后的每月补贴金额均向上取整至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面对今年疫情影响这道“加试题”,莆田市委、市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帮扶力度,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开展“进千村 帮万户 保民生”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兜底保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