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琨自列车持刀杀人事件发生以来,网络关注热度持续未减。前几日,海报新闻便就此事中存在的三项待解疑问发声,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而就在舆论聚焦安检漏洞和抢救过程之余,有部分平台网友发文质疑“同乘乘客之多,为何无一人上前见义勇为”。
谈到见义勇为,不少人习惯从制度完善上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支招,只是远水不解近渴,遇到具体麻烦往往束手无策,见义勇为者得不到基本社会的尊重和保障,久而久之便树影斑驳起来,留下一片伤心碧。窃以为,制度设计属于宏观层面东西,与法律条款一样,只有发生了才会起作用。
□李盛妍(苏州大学文正学院)4月2日凌晨5时许,四川阆中嘉陵江段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女孩跳江轻生,3名小伙得知情况先后下水救援。遗憾的是,女孩获救后,3名参与救援的小伙不幸溺亡。据悉,这3名小伙年仅十六七岁,救人时衣服都没有脱,手机也落江里了。
9月11日14时11分左右,中山市南区广珠公路恒大绿洲商城门口的河涌发生女子跳水轻生事故,随后有两名男子相继跳入河涌救人,一名男子在同事帮助下将轻生女子救上岸后默默离开,另一名17岁的藏族少年下巴才让则不幸溺亡。目击者称该藏族少年并不会游泳。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将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见义勇为”一词悄然删去,并以“会自护懂求救”取代。这一微妙的改动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和热议,更有媒体针对此事发起调查,并得出“点赞”“拍砖”各占一半的调查结果。
每年盛夏到来之际,因游泳或戏水不慎导致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日前在佛山,又有一名年仅18岁的小伙子,面对两名同伴落水,在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仍然勇敢地第一时间下水救人。事发地水文复杂,水流湍急,两个落水者在众人的协力救助下最终成功脱险,但这位少年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6月30日上午,广州市表彰了10名2014年度“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其中,来自增城区的市民邓国庆、汤爱容因拦桥救人,曾涯因拯救落水女孩而入选这一名单(见本报今日头版)。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罗志华去年3月23日,郭明(化名)和同学在大巴上遇见一名男子骚扰女乘客,到站后男子与女子发生抓扯,小郭和同学出手,郭明用鞭腿踢中男子头部致其受伤,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郭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4月7日,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表彰大会在武汉隆重召开。受表彰的英雄模范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在生死关头临危不惧,充分彰显了人性光辉。“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依然会站出来”“当时不害怕,现在不后悔”,这些真诚朴素的话语直抵人心。以事见人讲好英雄故事。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社会的良好风气有赖于每一个平凡人的付出和努力。4月7日,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表彰大会上,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群体)事迹无不令人动容。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