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5日讯(记者 康希)异地缴存公积金时,可以将之前的时间合并计算吗?房屋产权证还未出,能申请办理商转公组合贷吗……今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新一期的五大热点问题系列,供广大市民业主参考。
枣庄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商业住房贷款还款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制订《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除应符合济南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且所购住房的产权人。2.
“商转公”,即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间存在利率差,“商转公”后,可以减轻购房者的月供压力。今年以来,全国有重庆、哈尔滨、蚌埠等30多个城市迈出房贷“商转公”脚步,一些市民已经享受到了政策红利。不过,申请“商转公”仍有很多限制条件。
如今,很多人在购买住房时会用到公积金贷款业务,其中商贷转公积金贷、个人征信等问题受到很多人关注,记者就此走访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咨询。问题一: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与银行贷款余额相差较大时,可否在公积金办理部分贷款在银行办理部分贷款?
近日,南方+潮州频道获悉,为积极响应广大缴存职工的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的购房还贷压力,《潮州市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引》经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6日起在潮州市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