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
2024年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金罚决字〔2024〕9号),李杏(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简称:鹿城银行),其对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负有责任。
实习记者 | 章宇璠7月28日,原吉林银保监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滞留借款人账户。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债务加入,学说上亦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经查,张红展(身份证号码:142222**********1X)担任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信用审查部放款中心审查人期间,对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为加强贷款用途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还陆续出台了不少贷款用途管控的具体监管措施;银行方面,在“强监管”下贷款用途管理上确实有很大加强,但出于追求经营业绩、降低工作成本等考虑,放松贷款用途把关的问题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银行更多的是关心贷款怎么收回,而对贷款用途并不很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