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报道: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上调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日发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4月1日)。数据显示,目前有21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100元及以上,有8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或超过2300元。今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经纬2月14日电 据“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