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王莽新朝改革时,州牧正式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并沿用至东汉,行政、军事、司法等权力握于一人之手,导致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刘璋、刘焉以益州刺史而割据四川、重庆,刘表以荆州刺史占据长江中游广大地区,袁绍占领冀州、青州、并州、幽州,几乎统一了北方。
发展演进及其历史价值。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萌芽于商周时期,在战国、秦汉时期产生、发展并成熟。在此后两千余年的发展演进中,我国的监察制度几经变革,逐渐形成了制度规范、体制完备、运行高效的监督体系,在维护国家统一、加强官员管理、减少贪腐问题、促进决策科学等方面曾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高度重视监察制度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监察制度实践,开启了探索权力监督、建设廉洁政府的新篇章,这一时期监察制度的实际运作,虽几经易制,但总体符合历史和现实对它的需要,体现了这一时代的特色。
无限扩张是权力的本质。可是,这条政治原理对监察权并不是很管用。从历史经验看,要想发挥好监察的作用,还是以专一为上,职责泛化就失去监察之旨。早先,监察官的职权不是没有“威风”过,不仅涉及监察、司法,还管理过行政事务、甚至军事任务。
深入研究古代监察文化汲其精华,对于新时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涵养崇尚廉洁、求真务实的良好社会风尚,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供给,切实推动廉洁家风建设,有效推进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与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