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其中提到——· 调整汕尾市公积金基准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基准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5月8日,历时一年精心打造的汕尾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系统已正式上线试运行!新系统以“智能驱动、安全可控、服务为民”为核心,标志着汕尾市公积金管理迈入数智化发展新阶段,为汕尾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新根基。新系统一上线,便引发众多市民关注。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的需求,根据《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现对该措施做以下解读:一、购房节是什么时候?2023年购房节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为期一个月。二、购买什么房产可以享受购房节优惠政策?
7月1日起,《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即“一办法三细则”)正式施行。这些新政策有哪些亮点?南方+记者就此咨询了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更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和提取政策的请示〉的批复》(汕公积金管委〔2024〕15号),现将有关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我市公积金基准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