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2025年放假安排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总量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的法定节假日为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法定假日2天(5月1日、2日),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1天增加至13天。
据央视新闻报道,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点如下: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
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春节和劳动节各增1天!2025年放假安排来了)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一、元旦:1月1日(周三)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