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刘彤曦)“人有难处邻里来,一家有事百家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遇到建房装修这种“人生大事”的时候,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可能会不求报酬前来帮忙。但是,帮工人一旦在此过程中受伤,造成的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郭宏伟 张晓东 柳杨涛在生活中,邻里朋友之间互帮互助是常事。但如果在义务帮工的过程中意外受伤,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蓬莱法院审理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帮工人对原告的损失承担75%的责任。
义务帮工是典型的无偿民事行为,那么帮工人在义务帮工过程中受伤,被帮工人是否要赔偿?近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法院审结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判决被告某村委会赔偿原告马某医疗费等损失共63455.59元。
建筑工地的门卫利用午休时间在工地的外包食堂帮忙,不慎摔成伤残。南通市通州法院日前判决这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判令食堂承包人李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7.2万余元。孙某是一名退休工人,在某建筑公司工地上从事生活区域的门卫、保洁工作,与承包工地食堂的李某相识。
图为顺义区法院杨镇法庭庭长张蕾(左三)对一起帮工纠纷入村调查走访。导读在生活中,各家各户遇到婚丧嫁娶、农忙作业、建造新房等事,亲戚和邻居往往出于情义自发无偿帮忙,这种行为被称作“义务帮工”。帮忙操办亲友的事如果安全圆满完成,自然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