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倪先生与尹先生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倪先生购买尹先生所有的位于朝阳区团结湖东里的一处房屋,双方同时在《补充约定》中载明:甲方承诺于过户后365天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的迁出手续。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孩子上学的大问题,你们辛苦了!”3月下旬,购买重庆市大渡口区一法拍房的李女士来到新山村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将一封感谢信送到窗口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在原户口未迁出且无法联系原户主的情况下,热情高效地解决了孩子上学落户的难题。
关键词:二手房买卖、户口、学区房、影响 买房,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对房屋买卖中,特别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每一个重点环节,都应该了如指掌,防范风险。近年来,二手房交易中因户口无法迁出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购买了二手房,自己是业主,后来居然发现这户主却是别人的。小李2012年在深圳龙华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只有60多平米,但解决了他毕业后多年的居住问题。眼看谈婚论嫁了,小李打算把这套房子出售后重新购置新房,卖房款正好作为首付款,减轻自己的压力。
备受关注的北京“公共户”政策,已经正式开始试行。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简称“通知”)规定,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