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路面没有设置标志导致我意外受伤,施工方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施工路面,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我上班路过时,被路面上厚铁板刮倒,造成我骨折。施工方负责人自认为没有一点责任,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
中国通辽网讯 近日,扎鲁特旗公安局乌额格其牧场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因被电线刮倒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受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许。8月30日14时许,扎鲁特旗前德门苏木吉日花嘎查村民塔某报案称:“自己骑摩托车路过乌额格其牧场牧二分场时被施工现场的电线刮倒受伤。
南海网10月31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近日,市民王先生向“问政海南”栏目反映称,他于10月13日晚上驾驶车辆经过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赤岭村时,村口道路虽然在施工,但没有设置警示牌,导致其驾驶车辆行驶至该道路造成车辆受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
扬子晚报网5月22日讯(通讯员 王晟瑶 记者 万凌云) 2022年6月某日夜间,原告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镇江丹徒区某路段时,因路面无路灯且堆放大量沙土而摔倒,车辆损坏。后就诊表明,王某身体多处骨折、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那么,谁来负责王某的伤情和损失?
边走路边看手机,本就存在安全风险。如果掉进一个打开井盖的窨井,受伤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2022年6月一天晚上,郑某在某路口通过人行道。该人行道上有一个正在施工、完全打开的井盖,未设置警示标志。郑某经过时正低头看手机,一脚踩空跌进井里,肋骨卡在了下水道边。
女子在施工路段摔伤,施工方、发包公司到底谁该负责?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三方均认为自身没有责任案件从去年说起,当时洪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英都镇一村道行驶时,撞到堆放在路面上的建筑垃圾,造成交通事故,洪女士因摔倒骨折入院治疗多日。
近日,市民卢女士向南都马上办栏目投诉称,她骑着电动车途径惠城区小金口金都雅宛附近一条正在施工的道路时,连人带车摔进施工单位开挖的一条沟槽,导致身体多处擦伤电动车和手机摔坏,而“施工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拒不赔偿”。
张先生的别墅 受访者供图去年6月,纪某自行进入苏州一栋正在装修的别墅,结果不慎摔入地下室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十多万元。出院后,他将物业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涉事房主称,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期正在组织三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