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坚持“人人都是营商形象,案案都是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推出“益企说法”普法栏目,从本期开始,将围绕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布“关于破产那些事儿”系列案例,以案说法普及破产法律知识。
本人对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关心的,它是国家的重大立法,应当是在我们《民法典》里面成为主要章节的部分,其中涉及很多方面,溯及既往、立法权、公平性、清偿顺序等等问题都很复杂而且需要符合国情,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公序良俗,能够与社会认知对接,不能简单的与西方片面接轨,更不能选择性接轨。
摘要: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破产程序在确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过程中,因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所引发的侵权债权偿付问题对《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目前我国尚不存在其他制度可以解决和平衡这些问题时,在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中,探讨侵权债权的清偿顺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必要赋予某些侵权债权以优先权,欣喜的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已经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和探索。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试点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 170 件,已结案 117 件,23 名债务人因不符合条件驳回申请,67 名债务人得到免责,清偿债务 1700 余万元,一批 “ 诚实而不幸 ” 的个人获得了重新创业的机会。
2021年过去了,但是暴雷的烟幕弹依然还盘旋在很多房企头上,甚至老百姓也开始关注当房地产破产了,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毕竟房地产波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也比一般公司更复杂,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优先于物权,所以房地产破产清算偿还顺序应当以债务优先,其次才是其他费用,我们可以根据法律依据逐条来看一下:1、被拆迁人权利顺位。
这是一个让很多人担心的问题,毕竟银行存款是大多数人的主要财富,如果银行出现问题,存款是否安全?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或者专业机构设立的保险基金,对银行存款人的存款进行保障,当银行出现破产或者其他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向存款人支付一定额度的赔偿金。
公司要破产了在破产前我已经起诉要求经济赔偿金如果我和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但是公司又没有及时履行那么在公司破产后我的债权是按照普通债权进行申报吗?本期嘉宾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张玲点击收听完整音频判断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标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