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职场之后,你会发现有些用人单位,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明知违反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对劳动者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具有危险性,仍然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严重危及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姜婧雯(同济大学)近期,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入职某公司的李女士,经常在休息时间收到公司高层领导发来的微信消息,包括回复工作指令、修改方案等,李女士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作。
员工下班后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处理工作是否算“隐形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吗?2023年7月,武汉洪山区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长时间在下班后用社交媒体处理工作事务,公司被判决向其支付加班费5000元。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4月2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5-5月1日)的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今年《职业病防治法》的系列宣传活动。今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作者:熊志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该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