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公安发布的一条关于一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的抖音视频引发关注。据了解,该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并拍摄相关视频发布至网络,之后被网友举报,宜宾警方介入后,对该男子的电鱼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没收全部电捕工具。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3月3日,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四川自贡荣县法院到该县乐德镇筲箕咀村,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进行巡回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辜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没收作案工具,并在案发河段增殖放流鲢鱼苗2200尾。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如果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鱼,可能涉嫌犯罪。2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自贡中院提级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也是四川法院“常见环境资源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第一案。
当地警方通报:已撤销处罚、退还罚款并当面道歉。2月26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友关注的“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处罚”事件,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
● 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今年1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9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593人,这是连续第113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评论员 邱延波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一名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处罚。当地公安部门将此事发到网上,本想来一场普法教育,没想到舆论翻车,引发一连串“灵魂拷问”。2月26日,当地警方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
截屏图文 | 陈宇近日被广大网友热议的“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处罚”事件,终于迎来转机。2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通报,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
“自家鱼塘电鱼被罚”,纠错之后更要普法据澎湃新闻网2月26日报道,近日,四川宜宾一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并拍摄视频发布到网上,随后,警方传唤该男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不少网友不理解,“自家鱼塘,自己处理,有什么问题?
近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一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当地派出所罚款500元一事引发网友热议。2月26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发布通报称,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3月1日,四川自贡市大安区发布2024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通告:自1日起,大安区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据了解,本次禁渔范围为大安区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渔期间为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