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各类渠道发现,仍有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站位不高、政策不明、举措不细、执行不力等问题,一些租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效果。
央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获悉,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确保应减快减、应减尽减,以最大诚意助企纾困。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精神,结合《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细致做好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记者2日获悉,浙江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要求该省国有企业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做到应减尽减,全力帮助浙江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为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近日,市政府国资委印发通知,指导和督促我市国有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对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租金进行减免,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稳健发展。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精神,结合《浙江省国资委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发挥服务业作为就业最大“容纳器”的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现就上城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减免范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省市级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区下发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相关事项的通知:
宜昌市国资委印发关于2023年减免、缓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具体如下↓↓↓市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局(办):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2〕54号)和《宜昌市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的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本次减免对象为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