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调降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后,各地调整细节备受关注。证券时报记者梳理,9月1日,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长沙、吉林省、河南省、福建省、江西省、甘肃省等多地央行分支机构公布了不同时间阶段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
“一鼓作气,一年还了50多万元的房贷,省下(这部分本金)约4.5%的利息成本,不比理财香?”深圳一名购房者元粒(化名)在某社交平台上晒出自己的还贷记录。与元粒一样的购房者不在少数。近期,在存量房贷与新发房贷利率差较大、资产荒势头持续的背景下,提前还贷现象热度不减。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的公告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
10月14日,东莞银行与东莞农商银行相继发布了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有关操作事项。两家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并于10月25日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尊敬的交通银行客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