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函的具体内容如下:“本人不可撤销地向认购方承诺,自本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发行完成日后的18个月之内,非经认购方同意不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行使任何其他会导致本人丧失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行为,但符合以下情况除外:用于公司发展之目的的上下游产业链投资或缴纳税款,且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埃斯顿(002747)于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证券代码:002747 证券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52号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公司讯,2024年4月26日,德国莱茵TÜV集团(以下简称“TÜV莱茵”),作为国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向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颁发ESS(ESTUN Safety Solution)产品的CE机械指令以及功能安全合规证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公司将继续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为Cloos Holding GmbH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决议框架下履行担保义务,将继续履行其与中行法兰克福分行于2019年10月22日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金属成形机床的数控系统、电液伺服系统和广泛适用于各种智能装备的交流伺服系统,以及应用于焊接、机械加工、搬运、装配、分拣、喷涂等领域智能化生产的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扶持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
埃斯顿(002747)终止去年7月启动的定增方案后,重新抛出8亿元定增计划。而去年定增中,作为战投方参与的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选择继续与埃斯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积极探讨包括支持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融资、入股上市公司子公司等方式进行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