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昌华介绍,在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备案审查机关发现行政裁量权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要依法予以纠正,要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嵌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
第二章 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 面对行政裁量基准这样一种在我国本土实践中自发生成并发展起来的新兴制度,首先必须从制度层面对其性质和功能作出合理的定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问其存在的正当性及制度边界等问题。
第五章 行政裁量基准的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是现代法治的基本标志之一。 裁量基准作为来自基层行政机关制定的一种规则化的执法标准,目前已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得以广泛展开。那么,在司法过程中法院对待裁量基准的基本立场,又是怎样的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