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落实全市8300多名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军休系统工作实际,经多轮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定了《青岛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规范》。
记者11日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中共聊城市委老干部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组通字〔2014〕33号文件《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齐鲁网烟台12月20日讯(烟台台 李子金 通讯员 宋金航 胡军) 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烟台市2016年度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以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此次增发的待遇将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
1月9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潍坊市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落实情况,其中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及建国前老工人等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
8月2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提高离休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就医报销的便捷度,市委老干部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近日印发文件,自2020年9月1日起对平度市和莱西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事项实行全市统一经办管理。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全文如下: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一)省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水平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8号),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水平,调整范围是201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1月25日讯(记者 刘玲玲 通讯员 孙娟娟 姚丽娟) 根据组通字【2011】29号通知规定,决定提高离退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按照参加工作时间不同增发基本退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做到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营造尊老敬老良好氛围,庆云县委老干部局推行“三个三”工作法,即坚持三个完善、开展三项行动、践行三个主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老干部幸福感和满意度。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