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悠久,几千年来土地、宅基地都是私有制。在新中国成立前,有许多农民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人民推翻了几千年来压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没收了官僚地主、富农、资本家的财产和土地。
虽然说,宅基地不可以买卖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个是为了保障村民们的利益,但是既然宅基地已经批复给农民使用了,那么就在一定程度上年承认了这块宅基地已经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了,虽然说,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也是已经是私人的了,如果子女这个都不能继承,那么我们辛辛苦苦的在宅基地上面盖房子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居住,还不是为了子孙后代能有一块栖身之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