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4年05月11日,金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朝阳镇某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路段,超越前方赵某驾驶的多用途载货汽车时,由于驾驶原因导致车辆失控,与印某停放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剐撞,造成金某驾驶车辆中的乘客何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如果受伤轻微,不用经过住院治疗,此时应该如何进行赔偿?一起来看看。被车撞了轻伤没住院怎么赔偿?首先报交警认定责任,再去医院检查伤情。如果只是轻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王先生驾驶汽车与李先生所驾汽车相撞,经认定王先生无责,李先生全责。在王先生车辆维修期间,他打车上班,因此,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通勤费用2000元。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王先生1800元。
2017年7月28日21时20分,邓某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黄某某沿东兴市高兴大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方向逆行驶至高兴大道楠木山中石化加油站出口处时,其车与从东兴市高兴大道楠木山中石化加油站出口右转弯未开启右转向灯和车辆大灯驶入高兴大道南侧路面的由赵开钧驾驶的桂NT981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1年3月25日7时3分,王某某驾驶汽车沿湘潭市雨湖区沿江中路由通济门路口往熙春门路口方向行驶,至市水文站地段右转弯驶出道路时,与同向在右侧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鄢某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鄢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