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4日讯 据江苏卫视报道,2017年3月,江苏的徐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约定3个月后归还。2018年6月,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刘某将徐某的继承人徐小某等6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其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和利息。
来源:【宁夏日报】灵武市张先生询问:中国有句古话:父债子偿,天经地义。那么父母欠的债,子女有偿还的义务吗?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院院答复: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有句老话叫“父债子偿”大家普遍认为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债务理应由子女偿还这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近日,东港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例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事情是这样的,老张经营养猪场一处,自2022年起先后从老杨处购买饲料20余次,共计货款16万余元,已付6万元,仍有货款10万余元未支付。
导读:解决执行难,需要对执行人员进行有效的约束,只有约束执行人员的行为才能有效的解决执行难,也才能打消当事人的疑虑,本期《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做一下梳理,希望能够让更多的当事人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