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泽民律师:广强律所执行主任,经辩中心主任,传销犯罪首席辩护律师李蒙: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安还可以撤销案件吗?众所周知,一般刑事案件的流程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
最高检专家组解答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8条、第389条规定,我们赞同“不论是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还是其上级检察院,通过其他途径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均可以依职权撤销原不起诉决定”的观点。
本文汇总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时限、期限规定,供读者学习参考。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