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老人吵架后去世,邻居被判赔偿”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据悉,年过七旬的张阿伯因邻居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与邻居发生激烈争吵,吵完架刚回到家门口,张阿伯突然倒下,送医后因急性心梗不治身亡。于是,张阿伯的家人将邻居诉至法院,索赔近60万元。
来源:光明日报 案情:金大爷已经70岁,某日骑电动车时与驾驶汽车的谭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金大爷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大爷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老王持老年卡乘坐公交车出行,快到站时提前起身等候下车,因司机突然急刹车导致老人摔伤致残。公交公司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来源:工人日报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对此,保险公司或侵权人经常以受害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正常从事工作为由,拒绝赔偿受害人误工费损失。那么,到底要不要赔偿呢?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申请到了误工费赔偿,谢谢你们!”近日,宿迁市泗阳县的七旬老人陈大爷收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4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这起案件的讨论焦点在于超过60岁能否主张误工费。陈某平时以收购废品来补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