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具体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南海网9月18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离婚后,父母面对子女的抚养及探望等问题很容易产生纠纷,有人认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不让其探望孩子;有人认为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被拒绝探望孩子的,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常言道:父爱如山,沉稳厚重,给我们依靠和保护。然而,17岁的小芳却把父亲刘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在开庭时,小芳已经年满18周岁,那么小芳的请求会得到支持吗?请看周口市淮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案情简介2004年刘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于2005年生育一个女儿小芳。
来源:山东高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吗?案情简介原告张甲、张乙、张丙诉称:张某(原告父亲)与王某(原告母亲)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长女张甲、次女张乙、长子张丙。
因父母离婚男孩小陆出生半年后再未见过父亲12周岁生日前夕他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父亲补付增加的抚养费差额并每月一次探望自己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和探望权纠纷的案件小时候有记忆起,我就会自己问自己,我的爸爸呢,我的爸爸去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