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23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近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版《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随着在我市购房的异地缴存职工日益增多,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现在新版实施细则中予以完善,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上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结清的,按我市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款为总房价的60%,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12月23日,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扬子晚报网9月18日讯 (通讯员 孙媛媛 记者 万凌云)近日,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提高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扬子晚报网9月18日讯(通讯员 孙媛媛 记者 万凌云)近日,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出台《关于明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农村宅基地”不再计入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最大限度释放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是提高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关键作用,连日来,江苏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与支持。苏州、泰州等地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在泰州,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首次贷款20%、二次贷款30%统一降低至15%。
稳楼市的政策工具箱中,公积金在为居民安居减负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优化政策密集出台。其中,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引入代际互助成为新趋势。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陆续发布公积金优化政策约4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