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需要和记分制度实施以来执法实践的规律特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
“假牌”?“套牌”?通通查处!变造车牌,拘!3月14日下午,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判分析,右江区一辆悬挂桂AD7341车牌的货车疑似假牌车辆,经对比分析发现该车辆真号牌为桂LD***1。民警立即分析车辆轨迹并锁定车辆落脚点,20时30分在隆林县沙梨乡查获该假牌车辆及驾驶人。
8月4日9时40分许,任某强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陇西收费站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陇西高速交警查获。经血液检验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任某强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喝酒之后睡一觉就没事了?大错特错!前几天,静宝刚报道过一起“酒后驾车”案例(点击了解详情),一男子晚饭时喝酒,过了几小时以为“酒醒了”,便开车上路,经呼气测试后发现,呼气式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