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7年期间,林某壹与林某贰分别与母亲何某、父亲林某居住在一起,并照顾其生活起居。2017年母亲经常患病并多次住院治疗,因随林某壹共同生活,生病主要由林某壹及家人负责护理,同时管理母亲的退休工资和家庭房屋的租金。
当父母进入花甲之年,变得体弱多病,在寻医问药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子女有义务承担呢?若子女拒绝承担,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承担呢?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古稀老人洪某、余某系夫妻关系,共育有三子。近年来,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常需要求医治疗。
2022年1月17日,吉林市市民孙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求助,2022年1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孙先生的母亲裴女士在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新山村的村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伤,面包车司机将裴女士送到医院,经治疗,裴女士已无大碍,正在恢复中。
□案 例法院判决认定,四子女自2014年5月起每月各自给付杨女士300元生活费及医疗费3262.4元。判决后,杨女士的两个儿子不服,提出上诉。他们认为,杨女士有收入、有存款,一审法院没有考虑上诉人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状况等因素,因此不认同一审判决。
他没钱交手术费越南籍老婆嫌弃男子家穷,丢下一双儿女跑了陈贻进躺在病床上□记者廖自如 文/图海南特区报讯 文昌67岁的陈贻进因家里贫穷,在40多岁时才“娶”了个越南籍老婆回家。婚后,妻子嫌弃他家穷,在儿子1岁多时就离家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