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配偶名下有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有无限制诉求内容:婚前配偶与弟弟两个人名下已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月供两千五,两人均没有用公积金还贷,现结婚后本人可否申请领取公积金,如何申请?需要什么证件材料?有无额度限制?
三一、适用对象缴存人在贵阳贵安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二、办理方式按照最新的租房提取限额,预提12个月的所需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
为缓解缴存人家庭租购住房的经济压力,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市公积金中心结合我市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的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措施。在此,我们将大家关注的租房提取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3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将零材料每年提取上限调整为单身职工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36000元,加大租房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