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日报】近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湖北省积极贯彻《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有关部署,两省政府正式签署了汉江流域(鄂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这是陕西在长江流域签订的首个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太值得了!”6月1日,武汉市与仙桃市共同召开新闻通气会,双方发出同样的感慨。当天下午,由武汉经济开发区代表武汉市,向仙桃市发放通顺河生态补偿资金300万元。这是湖北省首个跨市级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功运行一周年后,2023年首笔长江一级支流跨市生态补偿资金发放到位。
近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湖北省积极贯彻《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有关部署,两省政府正式签署了汉江流域(鄂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这是陕西在长江流域签订的首个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原标题:十堰与襄阳实现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湖北日报讯 (记者许应锋、通讯员叶相成)12月26日,十堰市人民政府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汉江流域、南河流域、北河流域等三大流域,实现襄阳市与十堰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9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5日提交联名提案《关于建立汉江中下游长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郑心穗、田玉科、尹镇龙、刘惠好、江利平、李长安、郑军、黄利鸣、韩爱萍委员联署提案。他们认为,目前国家对汉江中下游实施的是阶段性生态补偿政策,为期只有5年。
汉江中下游河段不仅是沿江城市重要的水源地,还是维系整个江汉平原水环境功能的重要水体,但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巨量调水改变了汉江中下游的河川径流,对汉江中下游地区的水环境、水功能、水生态产生重大影响。
日前,位于长江一级支流通顺河下游的武汉市向上游的仙桃市交付了300万元生态补偿金。2022年5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施行通顺河流域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持续推动通顺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仲志余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已覆盖到雄安新区,建议实施引江补汉工程,并建立生态及利益补偿机制,提高雄安新区的供水水质以及供水保障,维护引调水工程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调三秦碧水保饮水安全 护长远安澜陕西汉江、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十年来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我国黄淮海平原水资源严重短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关系到受水区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福祉的百年大计。
长江商报消息涵盖全省39个县市区,欲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增长极□本报记者 周舜尧昨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一规划范围涵盖湖北汉江流域10个市(林区)的39个县(市、区),面积6.
7月26日,省政协召开“加强湖北汉江流域江河湖库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民主监督协商会。省政协主席黄楚平主持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凝心聚力。
来源:陕西日报本报讯 (记者 苏怡 实习生 李娅彤)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该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建立多领域全覆盖的省内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初步形成“分类补偿与综合
(长江网 李赢 通讯员 王石春)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是我省“两圈两带”战略中的一带,也是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2015年6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一总四专”规划新闻发布会。“一总四专”《规划》的实施将惠及汉江流域10市的39个县市区。
(长江日报 记者张隽玮)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昨日出炉。记者获悉,我省为此将设立汉江产业发展基金,用市场办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规划期为2014-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红霞 吴文汐 王雪 武汉报道 水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最重要的自然条件,水环境安全关乎百姓生活幸福指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湖北必须守住四类安全底线,水环境安全底线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