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很多地方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中,将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理,醉驾或酒驾超标电动车时,处理结果超出当事人的预料,因为电动车日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道,也没有交强险,怎么与机动车同等“待遇”呢?
一、具体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经营、维修等场所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获得CCC认证,包装、说明书与认证内容不一致,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反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1.
2015年12月10日,林某驾驶电动车将行人王某撞伤,经交警认定,林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不负责任。其后王某就赔偿一事与林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林某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32184元。
来源:电动车商业评论近期,多地有关部门发布通知,自2024年7月起,针对电动车的四大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具体处罚措施已经明确。除了大家熟知的戴头盔规定,下面这些整治行为也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最高罚款2000元!无牌电动车不得上路首先第一类不得上路的电动车就是没有号牌的车辆。
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连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法规宣贯和监督检查。当天,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太和镇长新路某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正在改装一辆电动自行车。
济南三部门联合开展 持续9天的电动自行车 安全整治“双查”行动 近日,结果最新通报—— 为依法有效打击整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7月13日至21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车管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双查”行动(“双休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