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前不久在南宁的街头,一辆电动汽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为双双抢行,最终发生了碰撞事故。监控显示,在南宁仙葫开泰路口,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电动汽车不顾前方即将变红的交通信号灯,跨过前方车辆和双黄线,一路逆行试图冲过路口。
对小车驾驶人滕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的 ” 对其作出罚款 100 元的处罚决定。小车驾驶人滕某,在经过有信号指示灯的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强行抢黄灯,负事故次要责任。
近日,江苏一路口,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通过路口时抢黄灯,撞上一辆闯红灯的载人电动车,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头部及全身多处骨折。交警表示,事故的原因是电动车违法载人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货车“抢黄灯”也是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6月20日16时54分,四川省富顺县。熊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凯利名城十字路口处时,抢黄灯通过灯控路口,与同样抢黄灯的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程某因未佩戴头盔受伤较重。交警认定事故当事人熊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程某负次要责任。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8月19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李思颖 通讯员 封跃林 周静 姜沛)电动车闯红灯过路口,另一边小车抢黄灯加速通过,直接把电动车撞飞。8月19日,常德交警通报这起事故,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图为小轿车撞上电动车扬子晚报网9月18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张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南京江宁104国道湖土路路口,并由南向北闯黄灯通过路口时,恰好遇上了由西向东闯红灯的电动车驾驶员谢某。谢某被连人带车撞翻在地,该事故也导致了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但一些驾驶人总想“抢”这几秒的时间过路口往往这一念之差“抢”出了事故事故回顾018月20日14时20分许,关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N****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神木市滨河新区广场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文广路路口处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文光路由南向北行驶的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24日讯 2023年7月,陈某驾驶轿车沿市区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车头未越过停止线时黄灯亮起,陈某便驾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不料撞上一辆自西向东左转弯并且闯了红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乘坐人王某受伤。
黄灯亮了,你还闯吗?近日,赣州市民林女士骑电动车上班,因一时着急闯了黄灯,结果撞上了一辆小轿车。幸运的是,林女士只是受了轻伤。不过,她也得为这次事故负次要责任。据了解,当日林女士骑电动车行驶至红旗大道与东桥路交叉路口时,绿灯马上就要变黄灯了,为了避免上班迟到,她硬着头皮闯了黄灯。
“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案情简介2023年7月,陈某驾驶轿车沿市区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车头未越过停止线时黄灯亮起,陈某便驾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不料撞上一辆自西向东左转弯并且闯了红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乘坐人王某受伤。
(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3年7月,陈某驾驶轿车沿市区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车头未越过停止线时黄灯亮起,陈某便驾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不料撞上一辆自西向东左转弯并且闯了红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吕某、乘坐人王某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