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至1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房改后续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旨在解决补交已购公有住房房价款、购买已购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标准问题,进一步完善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处理。
本报记者 陈婷 赵毅 深圳报道“3月21日的通告一出,我就已经注意到了。之前对保障性住房还不了解,这回打算仔细看看。”自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广州工作的谢华(化名),在去年完成结婚这项人生大事后,决定在广州安家。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市住建局起草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配售型保障房可由存量房转化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分为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以部分产权设定销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并通过约定限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保障性住房。
今天(3月21日)广州推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启动申购意向预登记首批推出的两个项目为黄埔区的萝岗和苑、白云区的嘉翠苑,销售基准价分别为15800元/平方米、17300元/平方米,都是地铁盘,数量分别为936套、400套,全部为现楼。
5月26日,广州市将面向符合申购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及黄埔区(房源所在区,仅榕悦花园项目)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推出供应市本级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两个项目共计1879套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