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魏志鑫 通讯员莫冠婷 庞博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11月9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修改〈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原来政策中的补贴对象范围、资金安排、申领程序、资格复核、停止发放情形等进行了更新修正。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达209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达280元。《通知》提出,今年起,逐步提高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修改〈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原来政策中的补贴对象范围、资金安排、申领程序、资格复核、停止发放情形等进行了更新修正。
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广州2月23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莫冠婷 庞博)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联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对《广州市越秀区60周岁以上贫困残疾人机构托养资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征求公众意见,提出将对60周岁以上贫困残疾人入住民办养老院将有一定的资助,每人每月最高可获4300元,低于4300元的按实际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