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账号的两个主要出镜人蒋某和李某此前发布了多条模仿歌手杨坤的视频,他们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摆拍视频段子,在直播时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复刻了杨坤的 “32 场演唱会” 梗和《好声音》导师造型等,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相关视频此前被平台强制下架,并暂时封禁了发布功能。
视频中展示了“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蒋某和李某,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4月24日下午,杨坤在微博平台上回应与搞笑博主“四川芬达”的纠纷。杨坤表示,事件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没有进行过回应,是因为觉得事情仍在诉讼过程中,一切应该交由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但“四川芬达”接二连三的举动导致此事重点被带偏,所以他出来发声,还原事件经过。
近日,网红“四川芬达”在直播中模仿歌手杨坤引发热议。4月24日,杨坤在社媒发布长文回应“四川芬达”网络侵权纠纷事件。杨坤表示,其作为歌手拥有独特声线多年来一直被人模仿。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愿意接受这些“冒犯”。
3月10日,博主“四川芬达”发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了“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蒋某和李某,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