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祖父母请求探望孙子女的,法院应按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裁判《意见》提出,妥善审理探望权案件。
圆桌主持:陈宏光本期嘉宾: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祖父母起诉要求探视孙女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件。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各方仍要承担和享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关心成长、探望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利的法定行为,受法律的保护。
庭审中,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要求孩子应由其抚养,经法院调解,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双方对原告后期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争执不下,比如:是在对方家里探望孩子还是将孩子带走实现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