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张某某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言语辱骂交警,并与执勤交警发生冲突被拘5天;2022年7月11日上午7点半左右,泰安交警城西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冯刚,带领辅警在擂鼓石大街望岳东路路口开展“一盔一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张某某驾车经过该路口,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接受交警处罚时,言语辱骂交警,并与执勤交警发生冲突。
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佩戴的电动车头盔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将罚款200元”,许多网友纷纷在后台私信询问海南交警该消息是真是假? 对此,6月30日海南交警统一回应:此消息不准确!
听说7月1日开始,如果没有佩戴符合新标准的安全头盔骑电动车要罚200块诶!真的?假的?假!假!假!此消息不准确!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佩戴的电动车头盔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将罚款200元。”许多网友纷纷询问是真是假在此,海南交警统一回应:此消息不准确!
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7月1日起实施。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骑电动车如果不佩戴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头盔将被罚款200元”,许多网友纷纷询问是真是假。6月30日,海南省交警总队表示,此消息不准确。
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全国统一的,针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着比以前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奇葩的事件,在浙江宁波,交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男子,男子诉说自己是外地人不太懂,既然不能骑,那我就扛过去吧。
6月20日一名男子因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男子不仅不配合交警工作还“任性”辱骂,阻碍交警执法最终被罚款200元6月20日下午,屯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屯城中队在文化路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劝导该男子纠正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