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现行的公租房办法在2013年开始试行后作出变化。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建委获悉,《广州市公租房保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即日起至23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今后广州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期限将为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续租。
广州市即日起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261套,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番禺区内且在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含消防)、医疗、交通、环卫部门整体租赁。
1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东莞市公租房续租申请有关要求的通告》。实物配租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主动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育、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其中,本市户籍保障对象应向户籍所在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为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使用,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监管办法》,提出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促进服务水平提高,维护社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