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骑自行车进入小区时,被突然关闭的自动铁门碰撞摔倒受伤,造成的9万余元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日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认定由小区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卢某是淮安市一小区的居民,该小区西门机动车通道关闭,但非机动车、行人通道可以通行。
安装在小区进出口的感应式门禁系统原本是为了加强小区安全,不料却引发意外。近日,一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其家人骑车出小区时被小区大门门禁撞倒受伤。小区门禁也有伤人风险?记者实地探访了市内多个小区,发现大多数小区门禁安装了遇阻回弹安全装置,但侥幸“冲关”也易出事故。
如今很多小区在出入口安装了电动门,这本是提升小区安全的举措,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罗女士就是被电动门砸到摔成骨折的受害者,她所居住的小区自2021年就安装了电动门,但平时电动门都是敞开的,几乎没有关过,大家也就不再注意。
业主翻越小区感应门受伤,将物业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物业是否需要担责?日前,宜兴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驳回该业主的诉讼请求。徐某是宜兴某小区业主,为方便小区业主进出,物业公司在小区入口通道处安装了自动感应系统,行人路过感应区即自动开门,且贴有“减速慢,请走识别区”标示。
“我接孩子放学时,被小区电动门撞倒,头部多个地方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家住南京市鼓楼区辰龙绿苑小区的汪女士向问政江苏栏目反映,她骑电动车出小区时,被小区人行通道的电动门意外撞伤,希望物业能够承担检查费及后期治疗费用,但是物业不同意。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王辉)小区电动门缓缓关闭时,业主王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加速,想从夹缝中穿过去,结果发生意外受伤,王女士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法院未支持王女士的诉求。
#我要上头条# #江苏# #业主被小区门口的升降栏杆砸伤# #物业#此前,江苏的王某骑乘电动自行车跟随前车驶出小区门口时,小区设置的自动门正好关闭,王某连同电动车被闭合过程中的电动门撞倒在地并受伤。事后,王某因无法与小区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一致,于是起诉到了法院。
【民法君“典”案例:出小区被电动门撞伤,这种情况不赔!】#普法课堂# 《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一十九集聚焦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业主骑车被小区出口闸门撞伤,诉请物业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损失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