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条件成熟的统筹区推行医保基金预付模式,以此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资压力。”自6月份,陕西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全省各统筹区积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