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2015-11-02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发布通告,自11月1日起,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我省境内高速公路。19时前已经驶入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
为有效遏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时至6时之间确定”规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规定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禁行时间由“每日零时至5时”调整为“每日零时至6时”。
记者11日从甘肃省交警总队获悉,为有效遏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的势头,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即日起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
齐鲁网10月29日讯 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新闻发布会,通报阶段性战果,并着眼秋冬季交通安全特点发布安全提示。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11月1日起,山东将对高速路危化车夜间禁行,严重超员、超速等10余种交通违法行为将定罪处罚。
通告称,为有效遏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时至6时之间确定”规定,甘肃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规定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禁行时间由“每日零时至5时”调整为“每日零时至6时”。
近日网友“爱吃鱼的小喵a1”问政:你好,想问问大庆黄牌货车在大庆有没有禁止通行的地方?市公安局回复如下:您好,我市市区内货车限行区域从每日6时起至22时止,即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重、中型货车可以通行。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近日,针对货车在郑州市区如何通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试行,同时,原有的管理措施废止。
据兰州晨报报道为有效遏制因夜间疲劳驾驶导致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4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限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