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6月1日就要到了,您家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牌了吗?我市将于6月1日起实施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鹤壁人俗称的“蹦蹦”)综合治理,划定限行区域和禁行区域,要求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办理交强险,驾驶人须持驾驶证。
请您在阅读前,先点击上面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内容。电动车作为当下最热门的出行工具之一,各地都实施了规范化管理,以确保交通出行安全。现如今电动车想要上路骑行,最基础的一大要求就是挂牌。
本文来自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号@儋州广播电视台今天早上8点,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直播并回答群众的提问。一位听众打电话咨询:我有一辆电动摩托车,但是发票和合格证都丢了,怎么办?还能上牌吗?
南方+从深圳交警处获悉,即日起,电动自行上牌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放宽上牌条件,市民缺失合格证或发票证明材料的可享“容缺”办理服务,“承诺”即办。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电动车上牌需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登记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