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燕双 张倩)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审结一起虚拟货币投资委托合同纠纷案,因虚拟币交易平台被冻结,导致投资人款项无法收回,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投资者承担损失。
近日,上海法院公开了一起案例:投资人小静(化名)因相信朋友小林(化名),投资一个虚拟货币平台,最终平台无法登录,小静血本无归。事发后,小静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林归还其全部投资款,但她的诉求请求,并未获得法院支持。饭馆老板介绍的虚拟投资因为常常到小林经营的饭店吃饭,小静和小林结识。
近年来,比特币、太坊币等虚拟货币吸引不少人投资、交易。然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公民投资、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近日,泉州鲤城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
该案代理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扬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该案主要涉及到无偿保管合同中单方行使任意解除权以及比特币委托管理合同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北京仲裁委的裁定符合《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要求。
5月17日中午12时,比特币再现暴跌,日内跌近13%,回落至42282美元。然而,需注意的是,在业内看来,上百倍合约仿若一门刀口舔血的赌局生意,杠杆稍微使用不慎就有爆仓风险, 建议用户尽量不要参与合约杠杆交易,保持清醒和理性的投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