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调整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提出了从源头管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核心阅读针对当前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调整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提出了从源头管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胶东在线11月2日讯(通讯员 汤晓燕 韩玉斌)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构建“放、管、服”监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举措,从今年10月21日起《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正式施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由国家主管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行政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2016年发布的最新标准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中对产品信息的规定,产品标识信息应清晰、真实,不得误导使用者,产品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以保证有足够信息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安全性评估,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端产品应注明“食品接触”“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标识内容应优先标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标签应位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