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及规范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通知湘中医药〔2023〕7号 HNPR―2023―20002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
关于职业,在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对职业做了很详尽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运用科学的职业分类理论和方法,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工的特点,按照以“工作性质相似性为主、技能水平相似性为辅”的分类原则,将我国职业分类体系调整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
新华社 记者2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师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可申请附条件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进一步扩充精神卫生服务力量。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执业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或西医药技术方法,规范了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有利于中西医相互融合,更好地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