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个难受的问题。借钱给身边的熟人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有时候,我们借钱给朋友或亲戚是出于好心,希望能够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但当对方一拖再拖,最终不归还,我们就会感到失望、愤怒和受骗的感觉。首先,我们会感到失望。
曾在网上看到一则笑话:“有一次,朋友在微信上找我借钱,我都准备转账给他了,结果他来了一句‘明天还你’。我立马就知道他是骗子,因为我朋友借钱从不提什么时候还钱。”一笑之余,也反映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借钱容易还钱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据此可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沈先生以开面包店需要本金为由向赵先生借款2万元,之后迟迟不还,微信上也将赵先生删除,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获法院部分支持。
俗话说:“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在生活的海洋上漂浮,挣扎,奋斗,不少人总会遇到惊涛骇浪,都有手头紧的时候;当你顾及面子,向别人施以援手后,别人懂得感恩及时还清自然是好事儿。如若不还,催对方还钱还觉得说不出口,甚至有可能因此和对方关系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