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一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5条至第177条。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在我国,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从事的行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形包括两种,即纯获利益的合同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