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一纸文件,宣告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我国过去为什么要实行户籍制度双轨制?今后在打破户籍藩篱的过程中,又将面临哪些阻力?如何才能让农民顺利实现身份转换呢?
而农业户口是指靠自己生产粮食,并在每年上缴一部分公粮。但是问题来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有许多农民为了能减少负担,特别是在计划生育年代超生的,本来就没有分到土地,还需要负担农业税和上粮的任务,于是他们将户口进行了“农转非”,变成了非农业户口。
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生效,卡了三十年的“农转非”回头路,竟给四类人开了绿灯?只要服役时户口迁出,退役后凭退伍证,不用等村里审批,直接就能把户口迁回农村,重新当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集体分红一样不少,这可是国家给军人的特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