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没有灯控的路口时要谨慎驾驶,驾驶人都懂这个道理。可还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要么疏忽大意,要么无视让行规则,结果酿成事故。10月13日,扬州交警部门通报一起典型案例,告诉大家,没有灯控的路口到底应该谁让谁?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这几天连续阴雨,视线不好,开车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近日,在秀洲区义庄路秀庄路口就发生了两车相撞的事故,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错。李某驾驶车辆沿义庄路由西往东行驶,与一辆沿秀庄路由南往北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转弯让直行”……当驾驶员疏忽时,事故就会找上门。
扬子晚报网3月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司新路由北向南方向的埠刘路路口处,一辆小轿车撞上了该路口处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经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勘查认定,驾车的姚某因未按规定让右先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辆车因未减速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5月4日17时52分许在含山县仙踪镇某村路口一辆三轮车左转弯时与对向车道直行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调查交警依法认定三轮车驾驶人在无灯控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慢行负事故次要责任法律链接01有信号灯路口《